大证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您好!
非常感谢您通过大证保险经纪来规划安排您的保险计划。我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或服务费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向您告知如下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大证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98号3层
(三)许可证名称及编号: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编号:269654000000800
(四)许可证有效期:
2019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
(五)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人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六)经营区域: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
(七)联系方式:400-050-2198
二、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三、如果您投保的是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个人人身保险,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您提供由中国银保监会规定基准内容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着重对投保人合法保险权益、投保注意事项等进行提示,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保前务必认真阅读《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四、请向本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保险标的转让、重复保险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五、为保证对您的服务品质,我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及依据《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约定服务费作为报酬。
六、本公司已按《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缴存了保证金/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七、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如果您发现我公司业务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我公司投诉(电话:400-050-2198)反映。若您与我公司发生纠纷,可按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的约定,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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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050-2198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98号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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